个税改革方案上半年或出炉 起征点是否会提高?
近年来,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个税”话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去年围绕“个税”出现了多个热点话题,比如“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36年未改,800元起征点挤压实习生”“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将成个税调节重点”等。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介绍今年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时提到,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作为财政系统的年度重要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工作将成为今年财政部的重点项目,肖捷释放的信号无疑让人们对个税改革方案的出台更加期待。
昨日,财税法专家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今年公布的问题不大,不过,最早也要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随着今年全国“两会”临近,个税方案何时出台、起征点是否会提高等问题还将被关注。
焦点1
个税改革方案何时出炉?
需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去年3月,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2016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不过,截至2016年底,尚没有关于全国人大审议个税法草案的消息。
去年年底,《经济参考报》曾报道,个税改革正在提速推进,方案有望在明年(2017年)上半年出炉。对此,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2017年出台个税改革方案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但从程序上看,需要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之后,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最快也要到4月份。”
其实,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个税改革的大方向: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按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在新的个税体制下,将实行按综合所得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即将部分收入纳入综合,同时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
据了解,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股息红利、财产租赁等11类所得,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征收,没有专项扣除。